《孫子兵法》第四篇--形篇
孫子曰:昔之善戰者,先為不可勝,以侍敵之可勝。不可勝在己,可勝在敵。故善戰者,能為不可勝,不能使敵之必可勝。故曰:勝可知,而不可為。
【譯文】孫子說﹕古代善於指揮作戰的人,首先要創造不被敵人戰勝的條件,以此等待可以戰勝敵人的有利時機。創造條件不被敵人戰勝,主動權在我方,敵人可能被戰勝,在於敵人使我方有可乘之機。所以,善於指揮作戰的人,能夠創造使自己不被敵人戰勝的條件,但不能使敵人必定被我戰勝。可見,勝利是可以預測的,但在不具備戰勝敵人的條件下,絕不能依據自己的願望去硬戰強攻。
不可勝者,守也﹔可勝者,攻也。守則不足,攻則有余。善守者,藏于九地之下﹔善攻者,動于九天之上。故能自保而全勝也。
【譯文】我方之所以不能被敵人戰勝是由於我方防守嚴密,不給敵人可乘之機﹔敵人可能被我方戰勝,是因為敵人有可以被我利用的漏洞,使我方具備了攻打他的條件。我之所以採取守勢,是因為敵人兵力有餘﹔之所以採取攻勢是因為敵人兵力不足。故此,善於防守的軍隊,像隱藏在深不可測的地底下那樣,使敵人無法窺視其行蹤﹔善於進攻的軍隊,像行動在高不可攀的天上那樣,使敵人無法戒備,正因為如此,防守必能保全自己,進攻必能取得全勝。
見勝不過眾人之所知,非善之善者也﹔戰勝而天下曰善,非善之善者也。故舉秋毫不為多力,見日月不為明目,聞雷霆不為聰耳。
【譯文】對勝利的預見不能超過一般人所知道的,並非高明之最﹔通過艱苦的作戰而取得勝利,即便是被天下人稱道,也難以稱得上是優中之優。這好比是能舉起一根毫毛算不上是力氣大,能看見太陽和月亮算不上眼睛明亮,能聽得驚雷的轟鳴算不上耳朵聰靈一樣。古人所說的善於指揮作戰的人,總是取勝於容易戰勝的敵人,即能夠運用計謀,抓住敵人的弱點,發起攻勢,就容易取勝,既不用反覆部署,也用不著大砍大殺,就可輕而易舉地取勝。故此,善於作戰取勝者,既沒有奇異的勝利,顯不出智謀之名,也看不出勇武之戰功。他取得的勝利沒有差錯都是建立在必然的、確有把握的基礎之上。所以如此,是因為他所採取的作戰措施是勝在必然,他所戰勝的是實際上已處於必然要失敗地位的敵人。
古之所謂善戰者,勝于易勝者也。故善戰之勝也,無智名,無勇功。故其戰勝不忒。不忒者,其所措必勝,勝已敗者也。故善戰者,立于不敗之地,而不失敵之敗也。是故勝兵先勝而后求戰,敗兵先戰而后求勝。善用兵者,修道而保法,故能為勝敗之政。
【譯文】所以,善於指揮作戰的人,總是設法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,同時又不錯過打敗敵人的良機,由此看來,勝利之軍總是先創造取勝的條件,爾後才謀求與敵人交戰﹔而失敗之軍則是先盲目地首起戰端,爾後將勝利寄託於僥倖。善於用兵的人先從各方面修治不可勝之道,確保法令的執行,這樣就掌握了戰爭的主宰,把致勝的決定權掌握在自己手中。
兵法: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數,四曰稱,五曰勝。地生度,度生量,量生數,數生稱,稱生勝。 故勝兵若以鎰稱銖,敗兵若以銖稱鎰。 勝者之戰民也,若決積水于千仞之溪者,形也。
【譯文】兵法說要注意五種情況﹕第一叫做┌度┘,即國土面積的大小﹔第二叫┌量┘,即國家物產的多寡﹔第三叫┌數┘,即敵我雙方可能徵召和供養的兵力數量﹔第四叫┌稱┘,即敵我雙方力量對比的權衡﹔第五叫┌勝┘,即判斷勝負的可能性。對雙方國土面積大小作出判斷形成┌度┘,由此而得出物產多寡的┌量┘,根據物產多寡來確定可能動員和供養的兵力數量,根據雙方兵力的數量,進行權衡對比,根據雙方力量對此判斷戰爭的勝負。所以,勝敗兩軍相較,實力是相當懸殊的。不妨以一銖和一鎰作對比。一鎰比一銖重五百多倍。勝軍比之敗軍好以以鎰比銖﹔敗軍比之勝軍好此以銖比鎰。勝利之軍在指揮士卒作戰的時候,就像從八千尺的高處決開溪中的積水一樣,其迅猛之勢是難以阻擋的,其強大的軍事實力是戰無不勝的,這就是軍事上┌形┘的生動體現。
- Dec 11 Tue 2007 04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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